Notice
发布时间:2026-08-28
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,经研究决定,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6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:9月1日至9月30日。
二、检查重点:野外施工与汛期作业安全、设备设施运维、车辆交通安全、消防及用电安全、危险化学品管理。
三、各生产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改,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,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,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到位。